北京医保新政出炉,9月1日后个人账户资金还能提取吗?

北京市医保局8月19日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8号),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制度,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通知明确, 2023年起,职工门诊待遇将不设封顶线,门(急)诊2万元以上按60%支付。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9月1日前已分配到个人账户的资金今后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

➤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

  • 今后仍可随时取现使用(直接持医保存折前往北京银行柜台或ATM机取款即可)

➤9月1日后

  • 个人账户资金定向使用,不可支取

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异地安置人员

9月1日起,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与本市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管理模式、计息方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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