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家庭成员医疗费用~

北京医保新规来了!家庭共济规定如下:

该规定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新规允许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资金。

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是须进行备案。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备案方式

2022年10月15日起,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共济使用备案。

可为本人和共济对象

  • 支付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
  • 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小编提示:有2点大家一定要看清楚。

第一、共济人员必须都是北京医保的参保人员(外省市医保人员无法使用);

第二、共济的是医保里的个人账户资金,并不是以家庭成员名义进行医保报销(如住院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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