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京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一览表!建议收藏~

目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两种类型,即: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北京市全体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含一老一小)。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急)诊待遇和住院类待遇,两者分别设置了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1)起付标准——也称“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

2)支付比例——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3)最高支付限额——也称“封顶线”,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上限。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北京城镇职工医保

01)基本医保

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急)诊费用:

  • 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
  • 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
  • 封顶线:上不封顶。

门诊报销标准

住院报销标准

02)大病医保

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30404元。

➤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累计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 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
  • 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部分(即30404元至80404元)报销60%,5万元(即80404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上不封顶。

二次医保报销是否需要申请?

不需要,参保人员无需申报。按年度为单位进行报销,次年由医保系统自动结算上一年度的二次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