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密政发〔2014〕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密云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委第76次常委会议、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密云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1日

密云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为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时期,是北京市落实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是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加快形成协同发展新格局的突破时期,更是我县落实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建设和谐宜居首善之区的关键时期。科学谋划和研究编制我县“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启动密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以密云生态涵养发展区工作方略为指导,以建设绿色国际休闲之都为发展定位,以建设和谐宜居首善之区为总目标,立足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凝聚各方智慧,全面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准确把握县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更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突出规划重点,明确“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实现全县经济建设走在生态涵养发展区前列,生态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社会建设走在全市郊区前列。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指导全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突出以下原则:

  1.立足本县实际原则。“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必须紧密联系县域实际,牢牢把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发展阶段性特征,立足现有发展基础和支撑条件,实事求是地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2.课题研究先行原则。前期研究是编制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先期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研究报告,为规划编制提供有力的支撑和指导。

  3.规划实施并重原则。坚持规划制定与实施并重,注重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的有机统一,各项规划编制要具有科学指导性,同时要具有可操作性、可实现性。

  4.内外脑相结合原则。规划编制过程中,可充分借助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但必须以县域自身发展思路和目标为主线。

  5.规划间相衔接原则。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镇街规划之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之间,县域规划与市级规划之间以及同级规划之间,必须相互衔接一致。

  6.社会广泛参与原则。规划编制要广泛征求全县各级领导、各阶层人士以及县外专家的意见,确保规划丰富完善、科学可行。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分工

  落实密云生态涵养发展区工作方略,以建设绿色国际休闲之都为发展定位,以建设和谐宜居首善之区为总目标,突出生态涵养、产业升级和民生改善,制定以《规划纲要》为龙头,以23个前期课题为基础,以37个专项规划为支撑,20个镇街规划为延伸的“两级”、“三类”规划体系。

  (一)组织开展前期重大课题研究

  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成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评价,准确把握全县“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重点围绕“十三五”时期全县发展环境、发展思路、发展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主导产业培育、城乡统筹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民计民生改善、发展要素保障、重点领域改革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的调查和研究,提出可操作、可实现、可评估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路径,形成研究报告,为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和指导。确定前期研究课题23个。此项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各课题研究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按时提交研究成果(见附件1)。

  (二)研究提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在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全县“十三五”期间面临的发展背景和环境、所处的发展阶段,提出全县“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明确“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做好与市发展改革委的衔接,提出需要纳入北京市“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此项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三)研究起草县委关于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建议

  根据市委关于编制全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精神,结合县域实际,研究起草《关于制定密云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此项工作由县委研究室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四)编制《密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是总体性、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各专项规划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内容包括“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项目布局和建设计划,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指标体系等。此项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规划纲要》经县人代会审议批准后发布实施。

  (五)编制县级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经济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围绕“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组织编制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专项发展规划,使之成为制定领域相关政策,指导该领域、该行业发展,决定重大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基本依据。确定37个县级专项规划(见附件2)。编制工作由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县有关部门具体承担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县级专项规划由牵头编制部门联合县发展改革委上报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后,以县政府名义发布实施。

  (六)编制镇街规划

  围绕落实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的要求,各镇街结合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县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加强对各镇街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三、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北京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前期研究阶段(2014年8月到2015年2月底)

  2014年8月——2014年11月底:制定《密云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召开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大会,全面部署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成立密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培训。

  2014年11月——2014年12月底: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12月底前各课题研究牵头单位完成前期课题研究,提交研究成果。同时,提出需要纳入北京市“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报市发展改革委。

  2015年1月——2015年2月底:研究提出县“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提请县委、县政府审议。县各有关部门在1月底前研究提出各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各镇街在1月底以前,研究提出本镇街“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报送县发展改革委。

  (二)规划起草阶段(2015年3月到2015年6月底)

  2015年3月——2015年4月底:在县“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形成县“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同时,研究提出需纳入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主要指标、重大项目、重大措施和重大政策,按市发展改革委规定时间报送。各部门、各镇街按照各专项规划、各镇街规划的基本思路,起草形成各专项规划、各镇街规划初稿。

  2015年5月——2015年6月底:组织起草形成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修改完善各专项规划、各镇街规划。

  (三)规划修改完善阶段(2015年7月到2015年12月上旬)

  2015年7月——2015年8月底:征求县各部门、各镇街意见,修改完善《规划纲要》(初稿),形成征求意见稿,同时,做好《规划纲要》、专项规划、镇街规划的协调衔接。

  2015年9月——2015年10月底:分别征求县直各部门、各镇街、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做好与市《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

  2015年11月——2015年12月上旬:按照县委关于制定密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修改完善形成《规划纲要》(草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批发布阶段(2015年12月下旬——2016年6月)

  2015年12月底前:编辑印刷《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发布实施。各镇街《规划纲要》由各镇街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发布实施。

  2016年1月——2016年6月底:按照专项规划服从规划纲要,同级规划相互协调衔接的原则,进一步做好县级专项规划与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完成专项规划的修改、报审和发布工作。同时,做好规划内容的信息公开和宣传解读工作。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见附件3),负责统筹指导、总体协调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发展改革委。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由主要领导牵头,选配业务骨干组建“十三五”规划编制班子,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系和协调,确保规划研究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二)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要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特别是需市级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项目,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要搞好与市级总体规划的衔接,力争纳入市级总体规划中。

  (三)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要搞好全县“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与北京市各类规划的衔接,衔接内容包括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支柱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和重大政策等。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作用。

  (四)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在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加强规划评估论证工作,除本部门、本系统的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吸收相关部门的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五)加强培训宣传。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广泛开展规划研究编制、审批发布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多角度、全方位展现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激发社会各界参与规划研究编制的积极性,为顺利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做好经费保障。根据“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全县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总体规划及县级专项规划、镇街规划编制费用,按照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的原则,由县发展改革委统一作出预算报县政府审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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