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

京财综〔2016〕884号

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政策,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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