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汛办关于2016年6月1日全市上汛的通知

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市长王安顺主持召开2016年北京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并签署上汛令,宣布全市于6月1日8时正式上汛。根据会议要求,现就汛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上岗到位,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把各项工作做到细之又细,实而又实。要按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将重点区域、重点河段、重要环节的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到人。要针对部分行政责任人调整变化的新情况,加强业务培训。要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责任事故的严肃问责。

  二是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汛期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汛情监控。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防汛专项分指、各流域防汛指挥部以及市重点防汛单位、市水管单位要配备专业的值班人员,每天防汛值班安排情况要向市防汛办备案,其他防汛指挥部值班情况要逐级备案。

  三是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气象部门加强汛情会商,充分利用国内外的气象预报成果,提高天气预报的局地化、精准化水平。各区要全面推行自主预警、自主响应,有预警或启动响应时,灵活采取错峰上下班、停工、停课等措施,切实保障人员安全。

  四是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和社会动员。要结合防汛应急预案广泛开展实战演练和培训,尤其是镇街、社区、村等单位,熟悉预案内容,提高应对能力。要加强军地联系,做好军民联防、联抢、联救工作。要与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广泛合作,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能量。要为社会单位参与防汛工作创造条件,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主动参与防汛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要强化水库、河道、闸坝等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规范化管理,定期对大坝、堤防、泄洪设施、启闭机械和备用电源等进行维护,做好值守、巡查等工作。要严格执行调度规程,采取拦、蓄、调、滞、泄等有效措施,科学调度雨洪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多蓄水。

  六是密切关注旱情。各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农委、园林绿化等部门要加强土壤墒情、旱情监测,及时掌握旱情发展趋势,加强与水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供水设施和各区抗旱服务队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抗旱工作,确保城镇供水安全,确保人畜饮水安全。

  七是严格信息报送制度。要全面加强对汛情信息的掌控和上报,加强汛情信息公开,积极正面引导舆论。防汛实时动态信息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虚报、迟报、瞒报和漏报。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启动应急响应后,防汛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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