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3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二、本市工伤保险费率不做调整,继续按现行费率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4月28日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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