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公示授予毛念泽等33人一级运动员称号卢戈晗等5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

京体竞技字〔2016〕12号

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经北京市体育局审核,现将毛念泽等33人一级运动员称号、市体育局所属训练单位卢戈晗等5人二级运动员称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如无异议,自动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一、一级运动员名单

  1.游泳(4人)

  毛念泽、赵旭腾、黎嘉诚、于  淼

  2.田径(1人)

  蒋佳辉

  3.举重(3人)

  王贺春、孙凯迪、冀前前

  4.篮球(3人)

  李  猛、王若楠、刘怡靖

  5.乒乓球(7人)

  马紫晗、李子豪、张木佳桐、于泓波、芮健翔、孙爱博、于  畅

  6.散打(1人)

  孙春晖

  7.棒球(6人)

  赵世伟、鲁  艺、张  旭、贾  琛、薛  哲、张宸铭

  8.皮划艇(1人)

  韩主彬

  9.赛艇(3人)

  马泽雯、王福程、吴沈阳

  10.曲棍球(4人)

  王思桐、赵博琛、聂佟宇、茹雪阳

  二、二级运动员名单

  1.棒球(2人)

  卢戈晗、胡劲勇

  2.垒球(3人)

  姚路遥、赵维卿、李心语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北京市体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提供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举报电话:(010)87244797。

  

                                     北京市体育局

                                     2016年6月30日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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