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健身气功工作计划》的通知

  京体群字〔2017〕15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及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引领群众主动、文明参与健身气功活动,共享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健康北京建设作出贡献,市体育局制定了《2017年北京市健身气功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体育局    

  2017年3月13日    

  2017年北京市健身气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健康北京建设的核心要务,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品牌活动,奋力开拓市场,推动健身气功工作在本市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促进健身气功特色管理体系的形成,更好地发挥其政治、文化和健康功能,为维护稳定、弘扬文化、传播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思路

  加快工作创新,转变工作方式,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以推广和普及健身气功项目,扩大健身气功影响力,占领气功阵地,引导爱好者科学参与习练为根本目标。谋划和开展工作以全局的观点来审视,放在社会稳定的大环境中来考虑;坚持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培训尝试公益与市场相结合,满足不同群众的健身需求;线上线下密切联系,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实现健身气功事业更加适应社会发展新格局、新形势的要求,使活动参与形式由政府动员、组织逐渐向群众主动参与转变;坚持科学发展,把“讲科学”贯穿到工作的始终,营造文化传承、科学养生、绿色练功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计划

  (一)站点管理

  1.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设立健身气功站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负责行政服务的法规干部和健身气功业务干部要加强学习,认真梳理站点审批流程,并留存相关材料。

  2.站点建设

  认真统计本辖区的实际站点数量,不符合《健身气功管理办法》规定的站点,一律取缔和注销,并报市社体中心气功办备案。

  各单位要在保证站点质量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站点建设力度。新建站点工作须在10月底前完成,以便开展年检和统计工作。

  3.站点年检

  站点年检方式采取站点负责人利用手机客户端填写资料和信息,各单位完善、确认后上传信息的方式,试行开展年检无纸化工作。12月中旬前完成健身气功站点年检工作。

  (二)推广普及

  1.继续与市有关单位合作,加强健身气功宣传力度,共同举办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联赛和第九届北京市体育大会健身气功比赛。

  2.继续与市中医管理局合作,扶持部分社区医院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开展宣传合作,促进健身气功与中医在养生、保健、康复领域相互融合,探索体医结合、协调发展的途径。

  3.在全民健身大讲堂设置有关课程,在部分公园、广场或社区等户外健身人群较密集场所举办6场健身气功巡回教学。

  4.开展健身气功咨询日活动。普及健身气功知识,宣传“北京健身气功”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根据报名情况适时举办培训班,并适当收取培训费,尝试培育健身气功消费市场。

  5.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举办4期健身气功专题讲座。

  (三)比赛活动

  1.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的部署,各单位积极在辖区组织开展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大赛。东城、西城、石景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燕山地区开展百城活动,其他单位可选择开展百城或千村活动,并刻录视频资料,此项工作在11月份之前完成,以便进行统计和参与全国表彰。

  2.承办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主办的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大赛闭幕式。举办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大赛(北京会场)暨第九届北京市体育大会健身气功比赛(10月)。

  3.组队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健身气功项目群众比赛(6月、7月)。

  4.组队参加全国健身气功站点联赛(9月、11月)。

  5.组队参加第三届中国健身气功博览会(9月)。

  6.组队参加第二届健身气功艺术生活周(8月)。

  7.组队参加第三届京津冀健身气功交流展示大会(时间待定)。

  8.举办全国健身气功站点联赛预赛暨北京市健身气功站点联赛,选拔参加全国健身气功站点联赛队伍(6月)。

  (四)培训工作

  1.举办健身气功中段位套改培训班,并按照《中国健身气功段位制(试行)》有关要求开展考试、评审(10月)。

  2.举办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岗位培训班,规模约为100人(8月)。

  3.选拔优秀健身气功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组织的国家级指导员培训班(6月)。

  4.举办2期中医师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5月、10月)。

  四、手机客户端建设

  继续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合作,加大手机客户端的宣传推广力度,探索移动互联网服务健身气功爱好者的新方式。“北京健身气功”手机客户端已测试完毕,待改版后正式发布。全面推进健身气功工作信息化建设,计划将健身气功日常管理工作与手机客户端结合,通过《北京服务您》和应用市场加大推送力度,并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宣传,推广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请各单位工作人员和站点负责人关注“北京健身气功”微信公众号,下载手机客户端,并在辖区内进行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健身气功管理工作,在组织和经费上给予保障。重点规范站点审批程序,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妥善处理发展与稳定、局部与整体、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做到质量与数量并举。与辖区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跨界融合,积极推广健身气功项目,引领群众主动、文明参与健身气功活动,为群众提供科学、安全的健康服务。努力打造健身气功品牌活动,积极在辖区开展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大赛,日常活动坚持小型多样,就近就便。完善组织建设,积极承办和组队参加全国比赛、巡回教学、健身气功咨询日等活动,关注“北京健身气功”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信息。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和培训前,积极与市社体中心沟通信息,争取支持。着重培养精英团队,更好地宣传和推广健身气功项目,共享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大京事】,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相应关键词】即可获取北京社保医保|公积金|居住证|小车摇号|公租房|政府补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等指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