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体群字〔2017〕45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中心: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丰富本市中老年人体育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拟定于2017年9月22日举办北京第二十届中老年优秀健身项目表演赛。现将《2017年北京第二十届中老年优秀健身项目表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区体育局和相关单位按要求积极组队参赛。
北京市体育局
2017年8月9日
2017年北京第二十届中老年优秀健身项目表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北京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石景山区体育局
三、支持单位
德丰利达集团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
地点:石景山体育馆
五、项目设置
(一)健身秧歌、健身腰鼓项
(二)武术类项
(三)健身气功项
(四)健身球操项
(五)柔力球项
(六)综合才艺项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队由各辖区老年体育主管部门(老龄办、体育总会、社体中心、老年体协、街道文体科)推荐报名。
(二)凡举办区级选拔赛的区可推选5个队,其中至少应包括3个不同项目队;未举办区级选拔赛的区可推选2个非同一项目的队,其参赛队的水平要与市级优秀健身表演赛相适应。
(三)在京中央单位、高等院校、驻京干休所、北京市各部(委、办、局)可单独组队,在2-3个项目中各报1 队参赛。
(四)老年体协所属单项委员会、团体会员可自行组队,通过市级选拔,至多可推荐4-5个队参加。
(五)每队报名,领队1人(可由参赛队员兼任,须在报名表中注明),参赛队员6-18人(男女不限),可报预备队员1名,健身腰鼓场外指导或伴奏不得超过3人。
(六)年龄规定
1.无论男女,统一规定参赛年龄为55周岁至70周岁(1947年1月1日至1962年12月31日出生);
2.上场队员12人以上(含12人)的参赛队,允许有3人在55周岁以下;上场队员12人以下,只允许1人在55周岁以下,但均最低不得小于50周岁(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七)其他规定
1.参加交流活动人员必须是经常参加体育活动且适合参加表演赛活动者,其身体健康情况由各队严格把关。若违反规定,参赛期间发生人身健康及其他安全责任均由参赛队和本人负责。
2.参赛队员现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大会保留对参赛队员身份证和健康证明的复核权。
3.参加活动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参加人员须亲笔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七、比赛交流办法
(一)各项目评判执行经中国老年体协各专项委员会审定的竞赛规则。裁判组统一评判,分项记分,各项目独立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排名,记入成绩册。
(二)比赛场次安排及项目编排由大会裁判组根据报名情况和赛会整体要求确定,比赛出场顺序在赛前召开的领队、教练员联席会上抽签决定。
(三)参赛套路,不论规定或自编,都同等视为10分起评。以0.01分的形式对出现错误进行扣分。
(四)套路时限为3分30秒至5分(健身气功规定套路时长参照该项最短时限执行)。计时以队员做动作为开始(保持造型则不计时),全体上场队员动作结束停止计时。允许音乐有不超过2个8拍的前奏。
(五)各参赛队音乐一律采用电子版随报名表一并报送,同时注明参赛队、比赛项目、表演项目名称。
(六)比赛场地:15×15平方米,场地周围有5厘米宽的标记带,标记带是场地的一部分,颜色鲜明。整套动作必须全员在规定场地内开始,在同场地内结束。
(七)参赛队员的服装全队统一,适合运动,不过度装饰,头饰不超过15cm,鞋跟不超过2cm,不允许穿带钉的舞鞋上场。
(八)比赛现场领队、教练、运动员不得干扰裁判评分工作,不得向裁判询问有关评分的问题。
(九)各参赛队必须强化安全意识,不出伤害事故,不出交通事故;赛前练习切忌长时间、过度负荷的持续训练;临赛突发身体不适的队员不要参赛。领队务必担负起对参赛队员的管理和服务责任。
运动员检录时不到场视为弃权。
(十)各项目要求:
1.健身秧歌、健身腰鼓项: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推广的任一套规定动作以及自编的集体套路。
2.武术类项:不同门派拳(剑、刀、枪、棍)、太极拳(剑、扇、刀棍、推手)、太极功夫扇等传统套路、竞赛套路、自编集体套路,自选编排要遵守该项目的规则进行。
3.健身气功项: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的健身气功易筋经、五禽戏、六字诀、八段锦,大舞及上述套路综合组合编排的集体套路。
4.健身球操项:专指由中国老年体协健身球操专委会认定的健身球器械,包括单球和双球,任一套规定动作,推广套路,健身套路以及自编集体套路。
5.柔力球项:柔力球各路风格,单拍、双拍,单球、双球的规定或自编集体套路。
6.综合才艺项:今年开始将北京市老年体协向全国老年人推荐的可乐球、越野行走手杖操、花棍项目纳入;另有健身操舞、回春保健操、行进间舞步操(佳木斯舞步)、导引养生功、体育舞蹈、模特表演、瑜伽表演、广场舞、民族舞、排舞、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表演项目以及上述列举以外的集体表演性项目。
(十一)特别强调:所有参赛的自编套路须符合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健身指南》中提出的“有氧运动”、“力量练习”、“柔韧性练习”、“平衡能力练习”和“灵活性练习”原则,适合中老年人,重视身体的锻炼价值,不盲目追求难度,如手翻、倒立、高腾空、托举、跳转360度等不当的难度动作。
最大限度地利用场地,不少于6种队形变化,充分发挥和利用各项目自身的技术特点和健身优势,以满足预防中老年人身体运动器官功能衰减的健身需求,令创编的套路具有“健身性、保健性、艺术性”,既锻炼身体又有观赏性。
所有队的表演必须由全体队员在同一场地内从开始到结束完成整套动作。
(十二)比赛当天,组委会在赛场安排专业急救医务,包括医生、救护车等,负责意外伤害和紧急情况处理。
八、报名
报名表电子版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各队请于2017年9月10日(星期日)前将《2017年北京第二十届中老年优秀健身项目表演赛报名表》(每项1张,见附件1)、《自愿参赛责任书》(见附件2)、《2017年北京第二十届中老年优秀健身项目表演赛参赛队简介》(见附件3)及参赛队音乐报送至市老年体协。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至市老年体协邮箱:ltx8551@163.com。不发送电子版的队伍不编入秩序册名录。同时将纸质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寄送或传真至市老年体协。报名额满为止。
市老年体协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内,邮编:100050
联系人:李晓琴、孙景琴
联系电话:63038551、63173915
传 真:63038551
九、奖励办法
贯彻“重在参与、重在交流、淡化名次、安全第一”的原则。
1.大会设表演赛奖,为参赛队伍颁发“2017年北京第二十届中老年优秀健身项目表演赛奖”奖杯和纪念品;各队得分赛后印制成绩册反馈。
2.大会设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评议确定,并为获奖单位颁发牌匾和纪念品。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7年9月10日前报送市老年体协,过期不予补报。
十、经费
表演赛经费由大会负担,不收报名费;交通、餐饮由各队自理。
十一、裁判
裁判人员由北京市老年人体育协会聘请。
十二、媒体支持
中国体育报
千龙网
北京市体育局网站
石景山电视台
老年体育报
十三、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十四、领队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7年北京第二十届中老年优秀健身项目表演赛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书
3.2017年北京第二十届中老年优秀健身项目表演赛参赛队简介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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