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年度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京体竞管字〔2018〕150号

各市级单项协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促进我市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各项目裁判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培养和选拔更多具有发展潜力的年轻裁判员,推进“放管服”工作,充分了解、掌握各市级单项协会现状,根据市体育局工作要求,请各市级单项协会报送2018年度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我市“十三五”时期体育发展规划为目标,以筹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加强我市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建设,完善裁判员管理工作体系,提升我市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为引入更多高水平的国际品牌赛事培养高素质裁判员创造条件;推动裁判员事业快速发展,全面做好裁判员选拔、培养、选派、考核工作,打造年轻化、专业化、国际化裁判员队伍,以适应新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工作目标

  根据《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促进各协会裁委会机构建设,提高裁判员执裁水平,注重培训质量,大力提升裁判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满足社会需求;紧密围绕筹办北京冬奥会任务,科学统筹规划,加大力度培养冰雪运动裁判员,构建与首都地位、奥运城市相适应的冰雪运动裁判员队伍。

  三、报送内容

  (一)2018年度本协会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总结

  1.贯彻落实《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推进协会裁委会组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2.2018年度本项目裁判员培训工作(日常业务培训、晋级裁培训)完成情况以及培训经费使用情况。

  3.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建议。

  (二)2019年度本协会体育竞赛裁判员工作计划

  各协会根据项目发展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裁判员工作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1. 2019年度裁委会组织建设工作计划

  已根据要求成立裁委会,且经授权认可的协会,应制定相应的裁委会工作计划;裁委会组织不完善的协会,应制定裁委会组织建设工作计划;未成立裁委会的协会,应成立裁判员考核工作小组,配合竞赛中心完成裁判员管理工作。

  1. 裁判员队伍发展规划

  各协会应根据本项目裁判员数量需求,制定裁判员队伍整体发展规划。

  1. 裁判员培训计划

  培训分为日常业务培训和晋级培训。其中,日常业务培训要求至少每年举行两次,晋级培训根据该项目裁判员整体发展规划执行,原则上要求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凡是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举行的培训(含日常业务培训和晋级培训)均需列入计划,相关统计内容详见附表。

  4.裁判员培训方案

  按照所填报的裁判员培训计划,制定裁判员培训方案,需包含具体培训内容、授课教师信息、考核办法等。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制定。结合国家体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和我市“十三五”时期体育发展规划的目标要求,根据《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对体育竞赛裁判员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

  (二)注重效果,深抓落实。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要明确培训内容、时间、质量,把好授课、考核关,切实提高裁判员队伍整体素质。同时,根据培训工作实际,做好培训资料存档工作。

  (三)认真准备,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应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工作计划要尽可能准确,具体化、可量化。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应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1月16日前送交至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地址:先农坛体育场2号楼南侧317室;传真:6304972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xiaonan@bjsports.gov.cn,表格电子版下载地址:www.bjcac.org.cn(信息公告处下载)。

  (四)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将对各协会上报的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计划》。一旦公布,各协会必须认真遵守,严格落实。

  (五)各协会必须严格落实工作计划,对我中心下拨的裁判员管理经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上报2018年度工作总结、2019年度工作计划及未按照工作计划实施开展工作的协会,我中心将追责并不再给予裁判员管理经费支持。

  附件:2019年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计划表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日    

  (联系人:王虓男;联系电话:63049729)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大京事】,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相应关键词】即可获取北京社保医保|公积金|居住证|小车摇号|公租房|政府补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等指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