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十四五”时期我市体育场馆建设运营管理,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体育服务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需求,促进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北京“两区”建设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经研究,市体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体育场馆建设、运营、管理等领域的专家人选,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专家类型
按照体育场馆的主要领域、专业及发展需求,可申请场馆设计、场馆建设、运营管理、体育工艺等四类专家。
(二)专家来源
专家人选将重点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中择优选择。
(三)专家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学术风尚和职业操守。
2.专业条件。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5年以上,学术成果有一定影响力,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或担任过副处级以上职务,熟悉国家方针、法规政策、行业发展方向、标准和技术规范,经验丰富,成绩突出的;或在所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认同度,大学以上学历,连续担任企业高管5年及以上。熟悉国内外体育场馆及所在领域发展情况,开拓创新,研究成果多且运用广泛的专家可适当放宽资格要求。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的专家可优先入选并适当放宽资格要求。
3.职业道德。热爱体育事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享受国务院津贴,获省部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的专家一般不超过70岁。有较高行业威望或专业领域有突出成就的可适当放宽。
二、征集方式、期限及相关要求
(一)征集方式
1.单位推荐。专家人选可通过所在单位向市体育局进行推荐。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也可以个人名义自愿进行申请。
(二)征集期限
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2年1月7日。
(三)相关要求
申请专家需提交《北京市体育场馆领域专家人选申请表》(详见附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或资质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在征集时限内,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10号),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yjgjc@tyj.beijing.gov.cn。联系人:薛超;联系电话:010-87244900。
三、专家遴选程序
1.初审提名。市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相应的专家名单和资格进行初审。每名专家最多同时选择3个专家类型。
2.评价审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体育局将组织对专家进行综合评定与审议。
3.公示公告。审议通过后将对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在市体育局网站发布北京市体育场馆领域专家公告。
4.专家聘任。对入选专家,按综合评价结果,由市体育局颁发聘书,聘用期限为4年。同时将专家聘用结果报局机关纪委备案。
四、专家职责任务
入选专家主要参与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相关工作任务,并根据委托事项,向专家支付相应费用。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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