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34.5%(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9年同期增长36.1%,两年平均增长16.7%。
分经济类型看,1-11月,国有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2.8%;股份制企业增长28.3%;“三资”企业增长46.5%。
分轻重工业看,1-11月,轻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4倍;重工业增长2.4%。
分行业看,1-11月,在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26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在主要工业行业中,医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2.9倍;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9.9%;汽车制造业下降10.3%;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1.2%;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0.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3%。
从主要工业产品看,1-11月,全市生产汽车125.8万辆,比上年同期下降15.5%。其中,轿车47.7万辆,下降18.6%;载货汽车49.5万辆,下降15.4%。生产微型计算机553.6万台,增长15.7%;生产手机10613.6万台,增长20.7%;生产智能电视361.3万台,增长41.5%。
1-11月,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5%,比上年同期回落1.4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2146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5%。其中,实现出口交货值2586.1亿元,增长82.6%;实现内销产值18882.4亿元,增长15.1%。
2020年以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单位:%
附注:
一、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北京统计部门经过审核,汇总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经国家统计局统一审核评估后对外发布。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反映的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的指标,而是通过相关统计指标计算出来的。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指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指标计算出来的,反映一定时期全国或某一地区工业生产增减变动的相对数,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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