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就业领航 共筑未来 2024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京人社就促字〔2024〕2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国资委、工商联,北京地区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定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领航 共筑未来——2024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就业领航 共筑未来——2024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日—5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2024届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35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

四、服务方式

本次服务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线下服务以现场招聘、校园宣讲、职业指导等形式开展系列专项活动;线上服务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就业超市”“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京企直聘”平台,“好工作”“就业在北京”“成功就业”“京企直聘”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区和各高校网站、直播平台等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加大岗位开发力度

打包用好社保补贴、减税降费等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国有企业、非公经济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开发更多高校毕业生岗位,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京企直聘”平台归集发布,共享岗位信息;各高校积极动员毕业生登录平台获取信息,为供需双方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二)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

市、区人力社保部门依托“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高频次举办专业化、小型化、特色专场招聘活动,加强精准对接,提升服务实效。继续深化“校区对接”机制,组织“人社局长进校园”“人社干部访企拓岗”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积极参加人社部组织的“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市级将开展专场招聘和巡回招聘,建立多方协作机制,实现资源汇聚。充分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就业的作用,在数字化平台、人岗匹配、个人求职等方面,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服务。活动期间,各区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6场,发布企业空中宣讲信息不少于3条。市教委、各院校依托“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和各高校就业信息网开展线上招聘活动,为供需双方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双选服务。

(三)加强职业指导工作

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继续深化“职业指导直通车”品牌建设,整合国家级就业指导师、头部企业HR、头部人力资源机构职业指导师等多方资源,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帮助毕业生把握市场需要、明晰职业目标、提升就业能力。线上通过公开课、“微课堂”等模式,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面;线下以进校园等方式与各年级学生“零距离”交流分享,提供生涯规划、行业认知、行业发展趋势、简历撰写、面试技巧、职场礼仪、时间管理等就业服务,将职业指导贯穿毕业生培养全过程。活动期间,各区举办线上线下就业创业指导活动不少于3场。市教委、各院校配齐建强导师队伍,建立覆盖各年级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举办讲座、培训、辅导等指导活动,帮助毕业生提高求职能力和技巧。

(四)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各区要按照“多元募集、量质并重”的原则,吸纳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头部平台等优质企业成为见习单位,开发更适合毕业生的见习岗位,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见习需求。各区要结合进校园活动开展见习岗位招聘,广泛宣传见习政策和参与渠道,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广泛动员本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登录“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增加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部门要广泛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讲述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故事,传递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关心关怀,加强择业就业观念引导,多渠道就业创业、建功立业。各区至少开展1次就业政策集中宣传,将政策清单、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等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广而告之。加大对“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推广力度,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享受全链条、不断线的就业创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就业服务月活动,抓好落实。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人力社保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举办各类活动;国资委和工商联负责动员国有企业、非公经济企业积极参加;院校要积极动员毕业生广泛参与,确保活动效果。

(二)加强安全保障

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合理控制招聘活动规模,确保线下活动安全有序。对已确定开展的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要加大信息审核和保护力度,确认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保护求职人员个人信息。

(三)加强跟踪调度

各区要在2月26日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北京毕业生就业数据管理平台-活动开展情况维护”,填报服务月活动期间工作计划(包括线下招聘会、职业指导等;线上招聘会无需填报),由市就业促进中心统一向社会发布活动安排。活动期间,各部门应统一设置“就业领航 共筑未来——2024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分会场”活动标识。每场活动结束后及时登录“北京毕业生就业数据管理平台-活动开展情况维护”,填报活动数据。服务月活动全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效果(促进就业效果、服务对象评价等)、创新举措、亮点做法和典型案例,于6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市就业促进中心。各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服务月活动情况,市局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评价。

七、联系方式

(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胡广宇  赵佳明  联系电话:84180763  84180768

(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联系人:罗颖               联系电话:60910222

(三)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朱煜君           联系电话:55528597

(四)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联系人:周海辉            联系电话:5558388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