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公告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隶属于自然资源部,总部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我国唯一专门从事海水资源利用技术研究的科研机构。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含委培和定向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2023年,我所计划公开招聘10名应届博士毕业生,无需笔试,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海水淡化所公开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24日为报名期限,124日24: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请报名人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下载填写《2023年海水淡化所公开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一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dhsgkzp@isdmu.com.cn邮箱。

(2)报名邮件主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文件名均须按照“公开招聘应届生-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其中,报名表须本人签字并扫描为PDF文件。

例:“公开招聘应届生-1-海水淡化技术研究-张X”。

(二)资格审查

收到材料后,我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我所门户网站发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由考官自由发问,重点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成果业绩、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每个岗位按照不小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我所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在我所门户网站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在我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和我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我所与受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要求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及相关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航海道55号

邮 编:300192

网 站:www.isdmu.com.cn

邮 箱:dhsgkzp@isdmu.com.cn

联系人:靳亚鹏 022-87898119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20231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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