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招聘公告(四)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北京妇幼保健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以诊治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为重点的国内知名三级甲等妇产专科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以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北京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京妇人字〔2019〕3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我院2022年公开招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5、应聘人员应为正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国内院校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国(境)外院校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符;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要求

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北京妇产医院应聘表,与个人简历(含照片)电子版发送至fcyy_rs@126.com,邮件名为“应聘科室及岗位-姓名-学历学位”。未按要求投递简历者视为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四、资格审查与考核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将由医院另行通知。

对应聘者的考核需经过科室和医院考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考核由需求科室完成。考核方式可采用面试或视频面试等形式进行。按照需求人数与第二阶段考核人数1:3的比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应聘者确定,科室应同时提交书面说明。

第二阶段考核为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小组”)面试或视频面试。按照需求科室成绩与公招小组面试成绩分别为30%和7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和公示

应聘者体检暂到所在地三级医院进行,上岗前视情况再到我院补充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六、待遇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说明事项

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及证书等相关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不再聘用;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为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52275426   联系人:李老师

邮编:100026

附件: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招聘岗位信息

2.北京妇产医院应聘表

北京妇产医院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招聘岗位信息

2. 北京妇产医院应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