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球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球发展促进中心)是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对外援助项目监督评估的技术支持、政策性分析研究和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建立全球发展项目库、举办全球共享发展行动论坛支撑保障等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5名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和部队院校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并于2023年如期取得毕业证。京内生源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包括北京院校的集体户口;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需符合: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11日17:00前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gjzhaopin.cn)注册、在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逐项填写报名表,要求信息完整,不得隐瞒,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需有一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如有);

4.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单、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报告单;

5.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5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将视情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实际通过的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

(三)笔试。相关信息将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网站(www.cidca.gov.cn)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含)。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有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将在笔试合格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网站和电话通知。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含)。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小组将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如有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公开招聘有关工作,过期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应对所有填写和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3.请及时查看有关网站信息发布,掌握资格审查结果、考试人员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10-85311135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球发展促进中心)

2023年5月29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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