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杂志社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长安杂志社是中央政法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办《长安》杂志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长安杂志社现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2000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3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长安杂志社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考生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地址为rczp.cpta.com.cn,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5日18:00。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6日18:00期间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干部局会同长安杂志社开展。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国长安网www.chinapeace.gov.cn公布。

(三)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2024年3月19日至3月22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测评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9:00至12:00。笔试地点在北京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所载地址为准。笔试结束10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6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国长安网公布。如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国长安网查询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体检。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根据招聘岗位地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的,需要主动报告。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国长安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国长安网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10-66529988转1406

监督举报电话:010-83079328

本招聘公告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干部局负责解释。

 

 

                      中央政法委员会干部局

                         2024年2月6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