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业务办理指南~

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偿还过程中,可以申请办理还款账户、借款人、抵押人、延长贷款期限、所购房屋(抵押物)变更。

  一、变更还款账户

  借款人如因还款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公积金APP、北京通APP或至贷款经办部门变更还款账户。

  (一)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变更还款账户

  对于已升级为注册用户的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委托建行发放的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贷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选择“我的贷款”—“申请贷款变更”—“还款账户变更”录入新扣款账号并确认后提交。

  (二)通过北京公积金APP变更还款账户

  对于已升级为注册用户的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委托建行发放的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贷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办理),登录北京公积金APP,选择“服务”—“还款账户变更”功能,录入新扣款账号并确认后提交。

  (三)通过北京通APP变更还款账户

  对于已在北京通APP实名认证的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委托建行发放的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贷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办理),登录北京通APP,选择“公积金”—“还款账户变更”功能,录入新扣款账号并确认后提交。

  (四)至贷款经办部门变更还款账户

  在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委托建行发放的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贷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办理),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名下符合还款银行扣划要求的新还款卡或存折,至管理中心所属的十个远郊管理部、贷款中心及受托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代办点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提示:

  对于借款申请人编号为G或Z开头的贷款,申请人为借款人之一即可;对于借款申请人编号不是G或Z开头的贷款,申请人为已预留还款账户的借款人。

  二、借款人、抵押人、延长贷款期限、所购房屋(抵押物)变更

  借款人在贷款偿还过程中,如发生离婚、死亡以及失业等意外变故,无法按借款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需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贷款期限等相应事项进行变更的,在贷款正常偿还的前提下(即贷款在逾期状态下无法办理),可于还款日之外的工作日(委托建行发放的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贷款,只能在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办理),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至贷款业务柜台提出相应变更申请。

  第一步 准备所需材料及办理注意事项

  (一)借款人或抵押人变更所需材料

  1.借款原申请人(抵押人)及新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婚姻关系证件(已婚或离异者提供)原件;

  2.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其他材料:

  (1)借款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和确认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的《公证书》原件(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原件);

  (2)借款人死亡的,提供死亡凭证原件、确认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且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证书》原件(经法院宣告死亡的,提供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原件)。

  提示:

  对于贷款担保方式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若借款人不变,只是贷款所购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化,相关手续应到担保中心办理。

  (二)延长贷款期限所需材料

  1.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婚姻关系证件(已婚或离异者提供)原件;

  2.其他材料:

  (1)借款人失业的,提供失业登记凭证原件;

  (2)借款人收入明显下降的,提供近三个月工资银行流水记录凭证原件;

  (3)借款人患重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提供医院诊断书及医疗费收据原件。

  提示:

  借款人申请延长后的贷款期限须在政策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范围内。

  (三)所购房屋(抵押物)变更所需材料

  1.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婚姻关系证件(已婚或离异者提供)原件;

  2.售房人出具的换房相关凭证以及新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提示:

  1.对于借款人因购买一手房而办理的贷款,在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前,如因换房等原因,可以提出变更抵押物申请。

  2.对于贷款担保方式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贷款所购房屋发生变化,相关手续应到担保中心办理。

  3.抵押物变更后的房屋售房人与原房屋售房人必须一致,并且变更后贷款金额、年限不允许变更。变更后房屋总价增加的,不再增加贷款金额,差额部分由借款人补齐,并提供相应的房款发票或收据;变更后房屋总价减少,导致贷款余额超过变更后房屋最高可抵押值的,借款人需提前偿还差额部分贷款。

  第二步 提出变更申请

  (一)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提出变更申请

  对于已升级为注册用户的借款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选择“我的贷款”—“申请贷款变更”菜单栏中相应的变更功能,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变更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照片。借款人提出变更申请后,中心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与借款人进行沟通核实并告知后续手续要求。

  (二)通过“北京公积金”APP办理

  对于已升级为注册用户的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登录“北京公积金”APP ,选择“服务”—“我的贷款”—“申请贷款变更”菜单栏中相应的变更功能,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变更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照片。借款人提出变更申请后,中心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与借款人进行沟通核实并告知后续手续要求。

  (三)通过“北京通”APP办理

  对于已在“北京通”APP实名认证的借款人,在除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登录“北京通”APP,选择“公积金”—“申请贷款变更”菜单栏中相应的变更功能,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变更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照片。借款人提出变更申请后,中心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与借款人进行沟通核实并告知后续手续要求。

  (四)至贷款经办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对于管理中心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可至管理中心所属的十个远郊管理部、贷款中心及受托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代办点办理变更业务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