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军人不允许公积金贷款,现在可以。办法自2015年8月1日开始实施。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且贷款期限与本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

  贷款担保:购买商品房的以所购住房作抵押,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或安置住房的应提供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

  还贷:贷款偿还按照合同规定如期还本付息,逾期贷款由银行依法予以追还;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遇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时,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贷款申请流程:军人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个人办理程序+单位办理程序)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减轻军人购房经济负担,维护官兵合法权益的一项具体惠军举措。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减轻军人购房经济负担,维护官兵合法权益的一项具体惠军举措。根据规定,军人在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时,可不受单位驻地和家庭所在地限制,在全国各地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步调整,可享受地方人员同等优惠利率;贷款限额就高不就低,申请地限额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按全国平均水平执行,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按当地限额标准执行,高房价地区官兵可申请更多贷款;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或安置住房的,还可以商业银行认可的第三方担保或其他动产作抵押,解决了军队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担保的“瓶颈”问题。

  《办法》明确了军队各级有关部门在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方面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对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处罚规定。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北京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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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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