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办事说明:

本专题主要是对北京市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保险的参保条件、参保材料、参保流程等信息的汇总。

办理条件

拥有北京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办理材料

户口本

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保险费

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

办理流程

1

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应缴纳的保险费到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2

村委会负责收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填写缴费明细表并为参保人员开具收款凭证,将收缴的保险费及相关材料及时上交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3

乡镇社保所为村委会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专用基金票据》,并将保险费及相关材料及时上交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区县农保经办机构为乡镇社保所开具《北京市行政事业性统一银钱收据》。

4

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为新参保人员制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1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发到乡镇社保所,由乡镇社保所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办理地点

各村村委会

办理时限

最长26天

收缴的保险费及相关材料及时上交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上交材料到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区县农保经办机构为新参保人员制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10个工作日内

乡镇社保所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10个工作日内

所需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