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做好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工作文件的通知

文号:京发改〔2005〕1451号
签发人:张万恒
发文日期:2005-07-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务院2005第431号令),进一步规范价格投诉受理、处理工作程序,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做好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信访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特此通知
 
联系人:安伟 联系电话:6235665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