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函

 

  你区《关于西三旗建材城危改项目安置房屋超过人均规定面积部分价格的函》(海政函[2006]21号)收悉。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和本市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区西三旗建材城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函复如下:

  西三旗建材城危改项目回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每建筑平方米不高于2960元。此价格为政府指导价,作为危改区居民购买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人均15平方米部分的最高价格,具体执行中由区政府在指导价格每建筑平方米2960元以内自行制定具体价格。

  请你区将制定的具体价格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备案。

  特此函复。 
 
  主送单位:海淀区人民政府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