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

文号:京发改[2006]639号
签发人:卢映川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市物价检查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6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