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吸取内蒙古新丰电厂违规建设教训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

  遵照市政府指示,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吸取内蒙古新丰电厂违规建设教训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6]2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