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投资使用监管力度,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实时跟踪与监督,最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府投资月报的通知》(京发改[2006]734号)。为做好政府投资月报工作,现将全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请你单位每月向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报送《市、区政府投资安排使用情况检查表(月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填报范围
凡市发改委和区发改委下达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均须按本通知要求,按月如实填报市、区政府投资使用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时间要求
(一)每月28日前,填报单位完成相关数据收集及核对工作。
(二)每月30日前,将《市、区政府投资安排使用情况检查表(月报表)》分别报送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府投资月报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府投资月报的通知
签发人:宋 宇
京发改[2006]734号 窦 铮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区县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政府投资使用监管力度,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对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时进行情况跟踪与监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政发[1999]31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和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决定进一步完善市政府投资月报制度。现将有关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凡市发展改革委下达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均须按本通知要求,按月填报市政府投资使用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填报程序
(一)填报单位。
1.市级项目,由市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填报。具体填报内容见附表一。
2.区县项目,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填报。具体填报内容见附表二。
3.无主管部门、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直接填报。具体填报内容见附表三。
(二)数据核实。填报单位在正式填报相关数据前,应将有关数据先与市发展改革委项目主管处室、市财政局经建二处进行核对。其中:区县项目,区县发展改革委还要与区县财政局进行核对。
(三)上报材料。填报单位直接在网上填报市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数据,并从系统中将表格打印出来,盖上填报单位公章后,同时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一份。其中:对区县项目,要同时加盖区县发展改革委与区县财政局公章。
三、填报方式
(一)市发展改革委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bjpc.gov.cn)首页上设置“市政府投资安排使用月报系统”栏目,并将已下达的政府投资计划导入该系统,在该系统中明确需要填报的内容。
(二)填报单位登录“月报系统”,逐项填写相关数据和信息。登陆的用户名、密码不变。
四、时间要求
(一)每月5日前,填报单位完成相关数据收集及核对工作。
(二)每月7日前,填报单位完成填报工作。
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投资月报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05]185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市发改委联系人:王 艳
市财政局联系人:王海峰
附件:1.市政府投资安排使用情况月报系统填报说明
2.2005年市政府投资安排使用情况月报表(附表一、 附表二、附表三)
附件1:
市政府投资安排使用情况月报系统填报说明
市发改委已下达政府投资计划,实时纳入市政府投资安排使用情况月报系统,为提高政府投资资金使用的后期监管力度,各单位需要根据月报系统提供的信息填写项目情况。其中:
不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市发改委计划安排投资三栏不用填写。
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市政府投资、实际到帐资金及资金使用情况、目前项目进度、账面滞留资金未使用的原因、预计到年底能形成实物工作量、政府投资带动的社会投资量、预计年底资金支付数、项目主要形成的效益(仅指已竣工项目)八栏需要根据项目情况填写。
一、项目总投资
市政府投资:是指项目批复中,市发改委承诺安排的市政府投资总量。
二、实际到帐资金及使用情况
实际到帐资金:是指截止填报日期,区县财政或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实际收到帐上的资金。
帐上余额:是指截止填报日期,区财政或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收到资金后,扣除已支付出去的费用后,剩余在区财政、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帐上没有花出去的资金。其中:
(一)区县的项目,由区县发改委填写,需要填写区财政、主管部门、项目单位三栏,或只填写区财政、项目单位两栏(对于建设资金不经过区县主管部门的项目)。
如:项目A,市财政局于7月5日将l200万元拨付到区财政,7月20日区财政将800万元拨付到主管部门(区县市政管委),7月25日主管部门(区县市政管委)将500万元拨付到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将其中300万元用于支付工程费用。截止7月31日,实际到帐资金及资金使用情况应填写:区财政实际到帐资金l200万元,帐上余额400万元(1200万元减800万元);主管部门实际到帐资金800万元,帐上余额300万元(800万元减500万元);项目单位实际到帐资金500万元,帐上余额200万元(500万元减300万元)。
(二)市属单位项目,由主管部门填写,填写主管部门、项目单位两栏。
如:项目B,市财政局于7月20日将l0000万元拨付到市主管部门,7月25日市主管部门将2000万元拨付到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将其中500万元用于支付工程等费用。 截至7月31日,实际到帐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填写:主管部门实际到帐资金10000万元,帐上余额8000万元(10000万元减2000万元);项目单位实际到帐资金2000万元,帐上余额1500万元(2000万元减500万元)。
(三)无上级主管项目,由项目单位填写,填写项目单位一栏。
如:项目C,市财政局7月10日将300万元拨付到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将其中100万元用于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费用等。截至7月31日,实际到帐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填写:项目单位实际到帐资金300万元,帐上余额200万元(300万元减100万元)。
三、目前项目进度
目前项目进度:是指项目目前的形象进度。系统提供三个选项:未开工、已开工、已竣工投入使用。其中:
(一)选择未开工的,系统列出九个环节:可研,初步设计概算,规划意见书,征地批复,拆迁许可证,新开工计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水、电、气、热、消防、文物、园林、绿化等部门手续,其他。对每一个环节,都要从以下三个子选项中选择一项:未审批、已审批、不需要审批。
(二)选择已开工,须以文字填写详细工程进度。
四、资金滞留在帐上未使用的原因
资金滞留在帐上未使用的原因: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没有按计划花出去的原因。对应项目进度的三种阶段,系统分别提供标准选择项。
(一)项目未开工。选择此项的,须以文字对原因进行说明。
(二)在建项目,提供了两个选项:
1.工程实际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选择此项的,须以文字对原因进行说明。
2.资金拨付进度慢于工程实际进度。选择此项的,须以文字对原因进行说明。
(三)竣工项目。工程验收未完,保留尾款,选择此项的须以又孚对原因进行说明。
(四)市财政资金到帐较晚。
(五)其他。
五、预计到年底能不能形成工作量
预计到年底能不能形成工作量:是指根据项目目前的工期进展情况,预计到年底到位资金能不能形成实物工作量,系统提供两个选择项。
(一)能;
(二)否。(请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并预计会出现多少结余资金量。)
六、政府资金投入,带动的投资量
政府资金投入,带动的投资量:是指项目通过政府投资吸引的社会投资数额。
(一)直接投入。项目的资金投入方式是直接投入的项目,要填写项目的自筹资金数额是多少(即项目总投资扣除市政府投资后的投资数额),并描述已累计完成投资情况。
(二)资本金注入项目。资金投入方式是资本金注入的项目,要填写该项目企业投入的资本金及自筹资金数额(即项目总投资扣除市政府投资后的投资数额)。
(三)贴息项目。项目的资金投入方式是贴息的项目,要填写项目的实际贷款数额是多少。
(四)补助项目。资金投入方式是补助的项目,要填写项目的配套资金是多少,实际已经到位了多少。
七、预计年底资金支付量
预计年底资金支付数:是指项目单位根据市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预计到年底可以支付市政府投资资金总量。
八、项目实现效益
项目实现效益:是指已竣工的项目,需要对项目建成后所形成的效益进行描述,并与项目批复中的建设内容进行对比较,是否有差异。
2、市、区政府投资安排使用情况检查表(月报表)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