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发改电[2006]28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成品油供应企业要积极组织货源,合理充实成品油实物储备,切实保障本市成品油市场的正常供应。
二、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坚决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价格管理,严禁超批发价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节日期间要结合“十一”黄金周价格检查,有重点地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成品油价格违法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必要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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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