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北京市卫生事业回顾

  (一)“十五”期间北京市卫生事业成就

  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十五”期间的建设,首都卫生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

  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市委、市政府认真总结抗击非典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实施《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建设的意见》(京发〔2004〕23号),通过加强设施建设、深化体制改革、调整资源配置、提高装备水平、加快人才培养等措施,全面加快以“一个机制、四个体系”为核心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步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提高。

  经过“十五”期间的努力,北京市的预防保健工作在计划免疫、流行病和地方病控制、消毒杀虫、职业卫生防护等方面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的要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平稳,结核病的发病率始终处于全国最低水平,连续19年无脊髓灰质炎发病④。

  体现群防群治理念的“生活方式疾病综合示范社区”项目纳入了北京市政府的折子工程,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项目社区中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等慢性病管理率达到87.15%,疾病控制率达到72.69% 。

  2005年,北京市户籍人口中孕产妇和0~6岁儿童的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4.82%和97.32%。“十五”期间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的健康指标已基本完成 。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建立了重大决策法律分析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等。市和区县建立了独立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建立和实施了综合执法、属地执法模式。成立了医疗卫生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扰乱医疗卫生市场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

  2、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全市范围内已经初步建立了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成了10个远郊区县急救分中心、48个乡镇急救点和136个城区社区急救站的建设任务。北京急救中心完成院前、院内救治功能分离,实现向北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平稳转型。院前急救系统发展迅速,城市急救网络初步建立。市急救中心接诊总人次数和普通病人使用急救系统的比例逐步上升,急诊病人中危重病人病死率持续下降。目前120急救系统部分城区急救半径已达到了4-7公里,平均反应时间为13分钟左右 。

  完成了412家一级医院传染病诊室和140家二级以上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地坛医院迁建、佑安医院改扩建工程已开工建设。

  至2005年底,城乡共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07个,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覆盖率达到81% ,初步形成了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大中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为依托的卫生服务网络基本框架。

  北京市拥有全国最优质的医疗卫生资源。其中医疗资源拥有量位居各大城市之首。2005年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6.65张、卫生技术人员10.24人、执业医师4.32人、注册护士3.66人 。医疗机构的服务提供能力远高于全国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平均水平,拥有国际上最先进的诊疗设备与治疗手段。全市976个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为7096.3万,全年出院病人110.3万人次,住院手术42.4万人次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5.93,医院床位平均使用率74.71%。在服务首都的同时,北京市丰富的卫生资源和优良的医疗服务惠及全国。据调查,三级医院就诊患者中,外地患者占就诊人数的20-40%。

  3、居民的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5年,北京市户籍人口婴儿死亡率从2000年的5.32‰下降到4.35‰;孕产妇死亡率为15.91/10万;户籍居民人均期望寿命稳步增长到80.09岁。实现了“十五”卫生规划确定的目标。 目前北京市居民的主要健康指标已经远远超出全国平均水平。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并稳步推开。在试点的基础上,已全面推广到所有区县。共有249万农民参加了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81%。郊区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有所增强。市政府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05〕25号),建立完善的筹资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

  5、爱国卫生工作成绩突出

  全市有3个区被授予国家卫生区称号,有10个乡镇被授予国家卫生乡镇,1个镇成为“亿万农民健康促进示范镇”;109.2万郊区群众用上了安全卫生饮用水,京郊无害化厕所覆盖率达到55.14%。

  6、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颁布并实施,使北京市中医事业的发展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医药中心(站)”的建设工作,西城区首批成为全国中医药服务示范区。开展了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的工作,两个区成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县。实施了“北京市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人才和科研支撑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北京市卫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卫生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有待加强

  新兴大型社区的配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城乡结合部的传染病控制和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管理相对薄弱。在疾病防治中,精神卫生问题和慢性病的防治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应急救治体系基层网点在地域分布上不均衡。公共卫生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2、城乡居民健康二元结构尚未得到有效改善

  2005年,北京远郊区县居民期望寿命为77.46岁,比城区居民低3.98岁;远郊区县居民总死亡率为6.19‰,是城区居民的1.21倍;远郊区县居民心血管病死亡率为145.25/10万人口,是城区居民的1.13倍 。农村地区卫生人员缺乏,专业素质低,乡村医生中中专以下学历占68%,尚未达到国家制定的目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北京市户籍农村居民无医疗保障的状况。但是,其保障范围、保障水平和资金管理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和规范。

  3、基层卫生服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基层卫生服务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合理,服务能力不强。在投入结构上,卫生投入更多地是向医院倾斜,尤其是向三级医院倾斜,条块分割的卫生管理与投资体制更加剧了这一趋势。由于缺乏有效的引导机制,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利用不足,导致大医院人满为患与大量的基层医疗服务资源闲置浪费现象并存。

  北京市居民“看病贵”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费用支出远高于收入增长;支出比例高于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

  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拓宽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满足广大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十一五”期间卫生工作的重点任务。

  

  (三)“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卫生工作需求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党的十六大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新世纪前二十年的奋斗目标。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建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经济繁荣、社会安定的首善之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随着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推进,促进健康,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减少贫困,发展卫生事业特别是公共卫生事业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将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

  2、2008年北京奥运会对卫生发展的要求

  2008年在北京举办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是首都现代化进程中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对首都的医疗保障、急救保障、安全供血、卫生安全保障以及卫生信息网络、乃至社会卫生环境整治等卫生系统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首都卫生事业必须坚持“以发展助奥运,以奥运促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北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确保为北京奥运会提供一流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3、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对卫生发展的要求

  根据北京“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整体发展规划的要求,卫生事业既要实现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也要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还要实现卫生事业内部的协调发展。北京市卫生资源的配置必须按照新的城市人口地理分布及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进行有效调整。

  4、北京市居民健康的需求

  城市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的变化以及社会人群收入的分化,对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提出更高的需求。因此,“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的方向应该是,既要关注急性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的预防,又要关注生活方式所导致的慢性病的控制。既要满足社会各阶层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更要特别关注低收入群体、农村和贫困地区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由于北京的特殊地位,全国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日益增长,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北京市的医疗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同时适应新形势,改进管理方式和手段,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卫生领域,也要依据同样的原则明确政府卫生职能,包括规划功能、服务功能、准入功能、监督功能、经济调控功能、信息服务功能和促进市场发育的功能。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