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各开发区: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将通过国家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整理成《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年版),予以公告。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公告(2007年第18号)转发给你们,请与相关密切配合,遵照执行。在工作中如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委联系。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各开发区: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将通过国家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整理成《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年版),予以公告。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公告(2007年第18号)转发给你们,请与相关密切配合,遵照执行。在工作中如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委联系。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