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已失效)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制剂定价行为,根据原国家计委《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北京市定价药品目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八月十八日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