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课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

  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调整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课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京政职办[2013]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你办向参加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考试人员收取的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收费编码:114004001):初级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中级收费标准为每人70元,高级收费标准为每人70元。

  二、请你办持本函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事宜,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上述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你办按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文件等向社会公布,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本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市物价局《关于对思想政治人员专业课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教材费的批复》(京价(收)[1993]第300号)同时废止。

  特此函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3年6月13日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