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完成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配置,促进重点用能单位科学合理用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切实提高本市节能减碳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我们联合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14年—201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印发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动工程建设,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们结合本市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征求能源供应单位及部分重点用能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向各单位推荐当前本市适用的主流的电、气、热、水一二级计量表计类型,并明确了各类型计量表计的财政奖励基准价格(详见附件)。
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推进计量基础能力建设,财政部门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一次性奖励,若实际购置的计量表计价格高于或等于同类型计量表计的财政奖励基准价格,则按照财政奖励基准价格进行奖励;若实际购置的表计价格低于同类型表计的财政奖励基准价格,则以实际购置价格为基准进行奖励。各单位在申请奖励资金时需提供有效的计量表计购置票据。
请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5年3月17日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