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体青字〔2013〕4号
各区县体育局: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命名“北京市海淀区七一海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单位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通知》(体青字〔2013〕2号),北京市海淀区七一海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21个单位被命名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具体名单见附件1)。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为增进广大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水平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体育局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帮助新建俱乐部开展工作,督促各俱乐部办理民办非企业相关手续,请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俱乐部完整注册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至市体育局,确保所有俱乐部能尽快挂牌运行并组织开展青少年活动。
(二)各俱乐部要继续加强规范化建设,依法运作和管理,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人员与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益意识,着力提升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优质服务。
(三)各俱乐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培训,以适应不同层次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依托学校创建的俱乐部要率先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按照《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京政办发〔2007〕31号)要求,广泛吸纳周边青少年学生参加俱乐部活动。
(四)各俱乐部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保证学生会员每周能在俱乐部参加2至3次体育活动。同时充分利用节假日积极组织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交流和培训活动。综合性俱乐部每年吸纳参加体育活动的青少年会员一般不少于1000人,活动规模不少于10万人次。
(五)各俱乐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争取当地新闻媒体的支持,加大对俱乐部创建宗旨、目标、意义等方面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俱乐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体育彩票良好的公益形象。
北京市体育局
2013年3月1日
(联系人:韩文瑄;联系电话:87244842)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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