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海淀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18年北京海淀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18年北京海淀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1名)》已于2018年3月6日发布,本次海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1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8年应届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六)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除上述应届毕业生(及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之外,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报名(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七)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北京海淀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