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2020年12月14日讯: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等多家高校的科研教学基地。承担全市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疾病预防与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消毒及病媒生物防制,生活饮用水、食品、空气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学校卫生、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射线防护、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学评价等预防医学领域各项工作以及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18】37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均需北京生源,研究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

  (五)应聘人员要求在毕业派遣时取得相应学历证、学位证,否则不予接收;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符合招聘条件者须完整填写《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邮箱地址:bjcdczhaopin2021@126.com

  邮件的主题和附件的题目:姓名—应聘岗位—学校—学历—专业。如:张三—放射—北医—博士—放射防护

  在专业符合要求条件下,每人最多可报2个岗位,多岗位投递时,请在附件名称中将多个投递岗位序号按求职意愿的顺序写清楚中间用逗号“,”隔开,未按要求投递简历者视为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

  三、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人事科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人事科组织相关科室及专家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具体岗位情况增设技能操作考核内容。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对于达不到1:3的情况,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将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参加体检。

  四、体检和公示

  中心人事科组织体检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五、需说明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及证书等相关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为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人事科

  联系电话:64407008张老师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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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职位及要求表.xls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doc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