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
《2006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第58号公告)现已公布,有关企业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sdpc.gov.cn)上查询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符合申请条件(详见公告)并属地在北京市区域内的企业,均可在2005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所规定的时间内,向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地区的授权机构)提出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四种农产品进口配额申请。2005年10月30日以后,不再接受企业申请。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地点: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二、申请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2005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向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一层行政事项受理大厅4号窗口提出申请。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如下:
1、由申请企业填写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该申请表空表可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sdpc.gov.cn)下载、复印,或到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一层行政事项受理大厅4号窗口领取。
2、2005年10月1日前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04年度审计报告和办理2004年税务年检时提交的《2004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登记表》复印件。
4、企业2003年至2005年在海关、工商、税务、检验检疫方面有无违规记录的说明。
5、书面申请报告一份。
上述申请材料,申请企业需认真如实填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处
二○○五年十月九日
附:《2006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第58号公告)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