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含天然麝香药品价格文件的通知(已失效)

京发改〔2007〕279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含天然麝香药品价格文件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7]3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7年2月26日起执行。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