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第一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京体青字〔2017〕17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冰雪运动发展的意见(2016-2022年)》及其配套规划任务落实,发现和培养竞技冰雪运动后备人才,提升本市冰雪运动实力和水平,为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上取得良好成绩奠定坚实基础,经研究决定,将于2018年底至2019年初举办北京市第一届冬季运动会。现将《北京市第一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积极组队参赛。

北京市体育局     

2017年12月21日    

  (联系人:杨磊;联系电话:87244842)

北京市第一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少年强中国强,体育强中国强”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冰雪运动发展的意见(2016-2022年)》及其配套规划任务落实,发现和培养竞技冰雪运动后备人才,提升本市冰雪运动实力和水平,为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上取得良好成绩奠定坚实基础,经研究决定,将于2018年底至2019年初举办北京市第一届冬季运动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综合性运动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程总则。

  一、竞赛项目

  (一)竞技组比赛

  1.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

  2.滑雪(双板滑雪、单板滑雪)

  3.冰球

  4.冰壶

  (二)群众组比赛

  主要体现以群众性、广泛性、趣味性为主,各项目突出以家庭为单位参赛,小手牵大手,让更多群众享受参与冰雪运动带来的健康和快乐。主要项目包括:

  1.冰车

  2.滑雪(双板滑雪、单板滑雪)

  3.冰壶(包括旱地冰壶)

  4.冰蹴球

  (三)大众冰雪趣味比赛

  1.冰球射门

  2.冰上过桩

  3.雪地足球

  4.其他项目

  二、竞赛时间

  2018年底—2019年初

  三、参加单位

  (一)竞技组比赛

  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等16个区。

  (二)群众组比赛

  东城区等16个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等为单位组队参赛,同时可以单位工会及单项协会组队参加比赛。

  (三)大众冰雪趣味比赛

  东城区等16个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等为单位组队参赛,同时可以单位工会及单项协会组队参加比赛,也可以个人、家庭组队参赛。

  四、各项目参赛年龄组别划分

  (一)竞技组比赛

项 目

运动员年龄规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短道速度滑冰

(男、女)

甲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乙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岁)

丙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11至13岁)

丁组: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8至10岁)

花样滑冰

(男、女)

甲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乙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岁)

丙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11至13岁)

丁组: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8至10岁)

双板滑雪

(男、女)

甲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乙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岁)

丙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11至13岁)

丁组: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8至10岁)

单板滑雪

(男、女)

甲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乙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岁)

丙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11至13岁)

丁组: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8至10岁)

冰球

甲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乙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岁)

丙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11至13岁)

丁组: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8至10岁)

冰壶

(男、女)

甲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乙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5岁以下)

  (二)群众组比赛

  参照各项目单项规程执行。

  (三)大众冰雪趣味比赛

  由大众冰雪趣味比赛工作方案另行规定。

  五、运动员资格

  (一)竞技组比赛

  1.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北京市学籍的适龄运动员。

  2.按照《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规定在北京市体育局进行注册。

  3.具有经本市区级以上医务部门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4.符合北京市体育局有关规定,通过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并签署赛风赛纪承诺书。

  5.其他要求:

  (1)运动员代表资格以2018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即运动员只能代表2018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2)各区体育局负责对本单位报名参加市冬会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凡注册手续不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3)凡代表其他省市或单位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二)群众组比赛

  1.在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北京市体育局有过注册记录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群众组各项目比赛。

  2.运动员以户籍、入伍、学籍所在地为准,确定参加比赛的资格。

  3.在满足以上条件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参赛:

  (1)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适龄人员。

  (2)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适龄人员。

  (3)具有北京市居住证(不含外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不含外籍)的适龄人员。

  4.具有经本市区级以上医务部门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5.通过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并签署赛风赛纪承诺书。

  (三)大众冰雪趣味比赛

  允许在京居住、工作、生活的公民参与比赛。具体办法由大众冰雪趣味比赛工作方案另行规定。

  六、参加办法

  (一)竞技组比赛

  1.参赛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竞赛大项的比赛(分项可以兼报),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赛。

  2.同一名领队、教练员等工作人员只能代表一个参加单位进行报名。

  (二)群众组比赛

  1.最大限度鼓励在京工作、学习、生活的非专业运动员参与群众组比赛,突出群众性。各群众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条件按照各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2.根据不同项目可以区体育局、区体育总会、市区项目协会、俱乐部和个人身份参赛,鼓励跨区组合参赛。

  (三)大众冰雪趣味比赛

  具体办法由大众冰雪趣味比赛工作方案另行规定。

  七、竞赛办法

  (一)竞技组比赛

  1.各项目比赛按北京市体育局审定并公布的各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2.各项目比赛按国际各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比赛须排出名次,不出现并列。

  3.根据报名队数、人数确定赛制。

  4.各项目(子项)比赛中,如报名参赛3人(队)或参赛运动员均代表一个单位时,可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报名参赛不足3人(队)时,则不进行比赛。

  (二)群众组比赛

  1.各项目比赛按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审定并公布的各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2.各项目比赛按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竞赛规则执行。

  3.比赛使用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认定的器材。

  (三)大众冰雪趣味比赛

  具体由大众冰雪趣味比赛工作方案及各项目单项规程另行规定。

  八、录取奖励办法

  (一)竞技组各项目比赛均录取前8名。如果参赛人(队)数不足8名的,按实际参赛情况录取。

  (二)竞技组各项目获得比赛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名次者颁发证书。

  (三)群众组和大众冰雪趣味各项目比赛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竞赛组织奖”等奖项,办法另行制定。

  九、公布比赛成绩

  比赛成绩包括各单项比赛结果,依据竞赛日程每日公布比赛成绩。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各项目竞赛均成立仲裁委员会。

  (二)各项目竞赛所需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十一、报名办法

  (一)竞技组比赛,各代表团须严格按照市冬会组委会相关规定和要求报送报名表及电子文档。

  (二)群众组比赛报名参照各单项规程执行。

  (三)大众冰雪趣味比赛报名参照大众冰雪趣味比赛工作方案。

  十二、运动员资格审查及处罚

  (一)竞技组比赛

  1.为维护竞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北京市体育局在报名后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同时接受关于运动员资格的举报和申诉,由北京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受理,确定运动员参赛资格。凡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

  2.运动员参赛资格公示期结束,不再受理对运动员资格的举报和申诉。在比赛中对违反赛风赛纪等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及名次,并按赛风赛纪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但对竞赛编排和其他运动员成绩、名次不再进行调整和更改。

  (二)群众组比赛

  1.北京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群众比赛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群众比赛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3.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4.违反群众比赛单项竞赛规程其他规定的,依据单项竞赛规程规定处理。

  (三)大众冰雪趣味比赛

  由大众冰雪趣味比赛工作方案另行规定。

  十三、兴奋剂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冬会的实际情况进行。

  十四、参赛运动员须办理专业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交验原件,组委会留存复印件。

  十五、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北京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来源:北京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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