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招聘公告

   2019年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招聘公告

  2019年4月3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2019年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领导下,围绕工会中心任务,以和平、发展、合作、工人权益为目标,为增进中国职工与世界各国职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与合作而开展各种职工间的国际交流。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详见《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热爱职工对外交流事业,有志于从事职工对外交流工作;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应届毕业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填写《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应聘人员须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的请提供在读证明)复印件,连同填写好的《报名表》,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收件人:唐昭羽;邮政编码:100865。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19年5月9日17时至。以报名材料寄出邮戳为准。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有关考生。

  (二)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为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5人或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面试空缺名额不进行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少于3人的,则中止该岗位的招聘,并电话通知有关考生。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到所在学校考察其学习生活表现,同时查阅个人档案。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官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手机号码,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二)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三)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应届高校毕业生京内生源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考生。

  (六)本公告由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唐昭羽

  联系电话:010-68591139,18601055326;

  电子信箱:tangzhaoyu@acftu.org

  监督电话:010-68592023。

  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

  2019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2.1-岗位信息表.xls

  ·2.2-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