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中共山东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招聘岗位条件调整公告

   2018年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中共山东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招聘岗位条件调整公告

  2018年1月12日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了修改。

  根据上述规定,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中共山东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取消《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简章》中“财务管理”岗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条件要求。

  特此公告。

  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来源:事 业 单 位 招 聘 考 试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