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济南市钢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19年济南市钢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19年济南市钢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8人)》已于2019年10月12日发布,本次济南钢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2013年及以前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7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从我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9年济南市钢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来源:事 业 单 位 招 聘 考 试 网